回应司法部“高智晟的十佳律师是假冒的”
——无法无天的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已完全失态
文/高智晟
我曾写一篇题目为“政府不做事是对人民的最大善举”的文章,事实上,它们不去做事也是对它们自身的一种善举。它们不做事则已,做即全做愚蠢事,这也符合规律,即一群无理性、无道德、完全无自重意识者,亦仅能若此!
司法部的愚蠢及失态表现在(二○○五年)十一月份,它们竟荒唐、野蛮至到我原来生活、工作过的地方,对我进行全面的调查。调查的目的:高智晟是如何从一个律师变成了不听话的“坏分子”的。情不自禁地暴露了司法部即是这次野蛮打压“晟智律师事务所”的主谋,且打压矛头直指我个人的人身。此为其蠢行之一。
司法部新近有个公开的通告说:高智晟的“十佳律师是假冒的”(编者注:2001年,在中共司法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活动中,作者获选为中国十大荣誉律师),并且留下了可供社会核实的电话。
就此问题,我只想讲三句话。
第一、我素视这个制度给的一切“荣誉”若粪土。
第二、如果司法部的话是真的,那么,在二○○一年,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表彰的律师辩论大赛全国十佳荣誉律师的活动即是一次公开的造假之举。
第三、那次表彰中被冠以“十佳荣誉律师”称号的还有北京的康健律师、北京的顾永中律师、辽宁的陈庆阳律师、天津的庞彪律师、吉林的修宝律师、重庆的张元炳律师、云南的刘胡乐等十名律师,也和我高智晟一样是“假货”。亦即司法部那次“造出”我等十名律师辩论大赛的“十佳荣誉律师”如果是造假,也是你司法部当年在造假,而非我高智晟造假。
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最近针对我个人的人身攻击可谓走火入魔!以致完全失态,它们每出一招,会很快地被发现这些招数是何等的愚蠢,招招都成了致命地杀向它们自己的封喉损招。
它们往死里整律师从来没有遇到过麻烦,一旦被整者不愿逆来顺受,这对一贯无法无天的“律师管理部门”而言,它是绝对不会轻易罢休的。这种已跋扈惯了的心态即必然致它彻底的失态!
北京市司法局新近最失态的表现及不道德之举是:最近又找我仅剩的合伙人,施以赤裸裸的威胁,迫不急待地企图彻底摧毁、整垮“晟智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司法局再一个彻底的失态及无法无天的丑行是:它的处罚决定书中竟无知且跋扈地要求“晟智所”连法人资格证书、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全部缴由它们控制。这是何等令人喷饭的无知及无耻。
其一、“晟智所”对你的违法处罚必然要进行覆议及起诉,你把法人资格证明及公章控制在你的手里,这不等于是完全剥夺了“晟智律师事务所”的诉讼权利吗?世间哪有这样无法无天的政府!北京市司法局就这么干,且是公开干。
其二、你的处罚是停业整顿,并没有剥夺“晟智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法人主体仍享有的政治、经济、诉讼及民事权利能力的资格。你把执照及印章拿走,这不等于彻底置人于死地吗?
北京市司法局新近的愚蠢及失态枚不胜举,它的局长吴某竟亲自急昭全市律师党员,开了一次紧急的“保鲜大会”,会上竟急令全市律师与高智晟划清界线,以免破坏本市律师队伍整体的先进性,在全市律师中新添了笑谈!
其实,北京市司法局的无法无天在今天的中国并非偶遇,正如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在第三次予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中提到的那样,“这个制度残暴、愚蠢及无法无天的时间与它存在的历史一样长”,权力规律性地要把坏事、蠢事做到极致。
最令人不齿的是,他们紧裹在西装革履里面的愚蠢及阴毒心理,原本处罚的是“晟智律师事务所”,但它们在所有文件及公开场所,持续攻击的却是高智晟个人的人身。
高律师既然是不听话的“坏分子”、是“假冒的十佳律师”,为什么不对我本人进行处罚,这与对“晟智所”的处罚有何联系呢?这不恰恰证明作贼者的心虚及丑态吗?
北京市司法局的无法无天可谓罄竹难书,比如它每年在司法部的支持下,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及法律,搞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年检工作。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年检,在二○○四年七月一日后是无法律依据的,七月一日以后再搞年检即完全赤裸裸违反《宪法》及行政许可法。
全国各地在二○○四年七月一日后基本上都停止了这种违法敲诈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恶举,连新疆这样落后的地区都已取消了年检,但北京市司法局照干不误。
一则,在一个粗暴践踏国家法治原则的过程中、在一个严重侵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权益及财产权益的过程中,它每一年都要暴敛近亿元不法钱财供他们挥霍。另一方面,利用违法的年检,对一些所谓不听话的律师施以打压毒手。
律师的忍辱及怕整的心理被它们利用至极致!市场上,刻一枚印章价钱在一元多,但在北京市司法局指定的刻章点上,价钱高达几倍。没有人敢说半个不字!它们每一年都要强制律师事务所在它们指定的地方进行财务审计,收费要比市场高出一倍,没有律师事务所敢不从。
每到逢年过节,哪家律师事务所敢不哈着腰、排着队去送礼!过完节必有人找你麻烦。他们敲诈律师的那种下作手段常人连想都难以想像到。
另一个难以想像的即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在这个管理部门的办事难!他们根本不把律师当作是个具有完整人格者。
北京市司法局无法无天的另一个原因是:它有一位完全无法无天的局长大人,二○○三年十一月份,就因为我持续撰文揭露和批判(当局)违法野蛮暴力强拆民房的恶行,被他召去谈话。
见面劈头一句:“我一个大局长找你谈话,你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随即道出了他找我谈话的心理原因:“你凭什么说强制拆迁是犯罪,我在东城区当书记时,我搞的强制拆迁不计其数,我能容你把强制拆迁说成是犯罪吗?那不等于说我在犯罪吗?”
在他看来,判断犯罪与否的不是法律,而是大局长的权力。
北京市司法局对“晟智所”打压的愚蠢之举招致国内、外的批判及谴责,谴责它的无法无天及愚蠢。它把自己的恶行后果持续地迁怒于我个人,企图在不断丑化、打压我个人的过程中找到一点能减少因它的怯弱、无知及无法无天所导致的心理痛苦。
它想不到的是:它每次都失算,每次都增加了自己的痛苦!
附录:高智晟简历
1964年 出生于陕西榆林佳县葫芦镇小石板桥村窑洞里。
1975年 父亲去世,与寡母及六名兄弟姐妹相依为命。为赚取全家粮食,冒险采集药材。
1977年 每天步行一个半小时到十公里外的初中就读,为期三年。
1980年 考取重点中学,家贫无法继续学业,干粗活打工、下煤坑挖煤,受尽苦难。
1983年 工作近二年,工资全数被吞没,身无分文自救返家。
1985年 为了糊口维生,加入军队。结识妻子耿和。三年后被迫“复原”退伍。
1990年 结婚,但与妻子耿和分居两地四年。
1991年 新疆街头卖菜维生。决定自学取得学历并成为律师。
1994年 搬至乌鲁木齐与妻子团员,至水泥厂当工人。自学通过全部法律科目检定考试,获取大专文凭。
1995年 考取律师。第一个案子即为义务维权案件,为贫苦民众争取合法权利。
2000年 从新疆搬至北京,设立“晟智律师事务所”。
2001年 获选中国十大杰出律师。
2004/12/26 代理禁忌案件:调查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黄伟案,初次亲见“六一〇”对法轮功学员之迫害。
2004/12/31 致全国人大公开信,呼吁当局停止对法轮功学员野蛮迫害。
2005/9/10 公布陕北油矿事件调查报告,受到生命威胁。
2005/10/18 公开致信胡、温,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十月二十日开始,全家遭中共特务跟监。
2005/11/6 “晟智律师事务所”被迫停业。
2005/11/22 二度致胡温公开信。受洗为基督徒。与妻子耿和公开声明退党。
2005/11/29 摆脱特务跟监,亲赴东北,连续十五天访视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2005/12/12 三度致胡温公开信,呼吁中共立即停止灭绝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蛮行径。
2006/1/14 成立“汕尾开枪事件民间真相调查委员会”。
2006/1/17 中共特务企图暗杀高律师未果。
2006/2/4 声明绝食,成立维权绝食团,获中国各省与世界各地支援响应。◇ @
选自《神与我们并肩作战》/博大出版http://broadpressinc.com/
责任编辑:李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