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赞,五代时的后唐大臣。魏州(今河北冀县)人。刘赞由进士出身,入朝为官,历任中书舍人、御史中丞、刑部侍郎等职。刘赞为官,不徇私情,不阿权贵,以正直守法而著称。
刘赞的成才,与他父亲刘玭对他的严格教育分不开。刘赞年幼时,刘玭正任县令之职。刘玭对儿子的要求十分严格,刘赞一到读书的年龄,刘玭就教他读《诗经》、《尚书》之类的古籍(这些书,在现代看来,文字十分艰深,但却是古代人从小必读的教科书)。
为了更好地激励儿子,刘玭又特意给儿子穿古代读书人所穿的青布衣衫(在尚未有科举制度的封建时代,读书人穿青衣,称“青衿”;到有了科举制度时,则考上秀才以后,才可以穿青布衣)。
每次吃饭,刘玭自己在桌子上吃肉,总是另外备些蔬菜之类给儿子吃。他对刘赞说:“肉食是朝廷给我的俸禄,是我自己挣来的;你如果也想要吃肉,就要勤奋地读书,这样以后一定也能自己挣一份俸禄,那就有肉吃了。我的俸禄不是你应该享用的。”
刘玭用这样的方法激励儿子,有人可能会觉得有些不近人情,但对刘赞却起到了极大的鞭策作用。
刘赞在父亲这种教育方法的刺激下,读书非常勤奋,他二十多岁时,就已经非常有文才。到了三十多岁,便考中了进士。
(《旧五代史·刘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