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乡时做过几年教师。高中毕业后,参加了一年多生产队的劳动。公社招考民办教师,我考上了。很是意外,因为我家地主成分,一上班分派我代四年级语文,兼班主任。
学校有夜自习,主要是写大楷,每个学生写一篇。晚上,教室里每个学生点一盏煤油灯,学生写我挨个儿辅导,挺热闹的,也很有趣。
教室里溢着油烟味儿,小朋友们专注的执著毛笔写字,我穿梭其间。灯光柔和,融融温温,稚童专注,牧野怀情,是一个温馨的场景。
其实我的毛笔字也写得不好,于是特别请来村里的一位老先生周三友作指导,他曾经在县检察院做过秘书。
学生写好的大楷老师都要一一批改,用毛笔蘸红墨水批改。写得好的画个圆圈圈;写得不周正的,在缺陷部位画一杠;写得错的就在字的一侧打个叉叉,然后写上批改日期,发给学生,学生拿回家让家长看。这在当时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功课,学校家庭都比较重视。
我们的校长是我的启蒙老师王兴智,他是学校唯一的公办老师,是外调来的,吃住在学校。他的卧室兼我们的集体办公室。
有一段时间,在我批改过的大楷上的“虎”字上,他总是在我不知情的时候给打个红叉。我感觉不解,左看右看字没有错呀。但也没有问为什么,如是数日。
一天我们闲聊,校长拿起一张大楷对我说,这个“虎”字是错的。他没等我回答接着说,这虎字头你没有勾。我恍然大悟,忽又大大的羞愧。那个字是学生依着我写的仿引写的,是我写错了,学生跟着错了。
这件事让我羞愧了好一阵子,不仅仅是因为丢了面子,而是我如何面对那一群崇拜老师,纯真向上的小顽童?如何对得起怀揣着无限期待的,养我敬我的父老乡亲?这件事我没有忘记,一直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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