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决 拒阻止德州执行反堕胎法

【大纪元2021年09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馨综合报导)美国最高法院周三(9月1日)晚间投票决定,拒绝阻止德克萨斯州最新实行的反堕胎法。该法案规定,禁止怀孕6周以上的妇女堕胎。

最高法院周三晚上以5:4的表决结果,否决了德州堕胎服务提供者和其他自由派人士提起的一项紧急上诉案,允许德州继续实施其新的堕胎法。

德州的新法案已于周三生效。原告请求联邦最高法院发布禁令,以阻止该法律执行。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5名保守派法官反对阻止德州的行动,另一名保守派法官——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和3名自由派法官持相反立场。

但最高法院的这项命令没有签署,它只是表示,堕胎服务提供者在他们的案例中没有恰当地解决“复杂而新颖的先行程序问题”。

裁决令写道:“在得出这一结论时,我们强调,我们无意明确解决申请人诉讼中的任何管辖权或实质性要求。特别是,这一命令不是基于任何关于德克萨斯州法律合宪性的结论,也绝不限制对德克萨斯州法律的其它程序上的正当挑战,包括在德克萨斯州的州法院。”

这一决定为堕胎服务提供者在未来以其它方式挑战德州法律留下了选择余地,使得该案有可能不久后再回到最高法院。

德州的这项新法是由该州的共和党籍州长格雷格‧阿伯特(Greg Abbott)于今年5月签署的。该法案规定,一旦医务人员能够检测到胎儿的心跳,即通常是在怀孕6周左右时,就禁止堕胎。

美国共和党人近年来一直在推动对随意堕胎施加新的限制。迄今为止,至少有12个州已经对早期怀孕颁布了堕胎禁令,但都遭阻止生效。

最高法院周三的裁决结果或对美国未来的堕胎之争产生深远影响。美国第二大州德州的这项新法是自1973年最高法院裁决“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以来,美国针对禁止堕胎所制定的最严格法律。最高法院的裁决也再次引发了对“罗诉韦德案”是否会被推翻的关注。

“罗诉韦德案”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著名判例,对美国的堕胎权之争具有里程碑作用。该案认定女性堕胎属于个人隐私权,受美国宪法保护。

自最高法院判决“罗诉韦德案”以后,堕胎在美国合法化,导致的直接结果则是美国堕胎案激增,1990年高峰时,堕胎数量一度高达160万起。这一结果引发了巨大争议,并成为自由派与保守派激辩的主要议题之一。

近两年来,美国反堕胎呼声上升,阿拉巴马、密苏里、乔治亚、路易斯安那等由保守派主导的州相继通过了严格的堕胎法案,“支持生命”成为保守派所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

责任编辑: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