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针对窃选指控 媒体应报导事实

【大纪元2021年01月05日讯】(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David Flint撰文/姬承羲编译)一个典型民主社会的运作,仰赖公众的意见。而为了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媒体的地位一直举足轻重。

在这样的民主社会中,媒体(至少负责的媒体)应当致力于多方探寻事实,向民众提供全面的报导。正如《伦敦时报》(London Times)早在1851年承诺的:“新闻媒体的第一要务,就是针对实事,获取最即时、最准确的资讯,然后在第一时间发布,让这些资讯成为国家的公共财产。”

这一传统的观点,还衍生出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那就是,即使媒体有权保留自己的观点,也必须让读者、听众和观众能够分辨,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评论。

“允许自由评论;但事实真相,神圣不容混淆。”

然而,在过去的四年中,美国的主流媒体一齐上阵,针对关于唐纳德·川普总统的一系列所谓事实,进行了大量宣传。其中最受瞩目的,是对川普通俄的指控。最终,即使靠着非法的电子监控,和漫长、昂贵的“穆勒调查”,还是没找到一丁点儿相关证据。但是,媒体既没有就此道歉,也没有更正他们的报导。

而其它的民主国家,又是如何报导的呢?

澳洲的情形也许是个典型。大多数驻美的澳洲记者,都追随了美国主流媒体的报导方式,对真相显得毫无兴趣。可是,探索真相,恰恰是正统新闻学的精髓。

当然,澳洲版的《大纪元时报》是个例外。还有悉尼《每日电讯报》(The Sydney Daily Telegraph)的米兰达·迪瓦恩(Miranda Devine),也非常突出。迪瓦恩一直与《纽约邮报》保持合作。

在大选前,《纽约邮报》就积极报导亨特·拜登的电脑事件。电脑中的电邮,牵出了拜登家族的丑闻,涉嫌向外国寡头(包括中共)提供门路,供其直接影响美国核心政治。因为报导的内容,《纽约邮报》的推特账号一度遭到封禁,他们的文章甚至被扣上了“俄罗斯假信息”的帽子。但是,随着大选结果慢慢尘埃落定,一些美国的主流媒体也转了风向,开始报导亨特·拜登被调查的消息。

而澳洲的媒体,它们的报导,只要一涉及美国总统大选中的欺诈指控,就会被贬为“毫无根据”的消息,或者冠上类似的轻蔑词句。

相反的,针对总统的大量假新闻,却从来无人质疑。这些报导毫无根据,尤其是所谓的通俄事件,以及后来假传的、总统针对阵亡士兵所说的话——当时在场的人,谁都没有听过那些话。

事实是,目前已经有大量的宣誓证词、专家分析、视频和其它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一系列大选欺诈指控。川普团队的大律师——林伍德(Lucian Lincoln “Lin” Wood Jr.)更表示,这样的宣誓证词,数以万计。身为媒体,非但不报导这些事实,还冷嘲热讽,这是对新闻媒体基本职业操守的亵渎。

尽管大多数法官拒绝聆听这些指控,但这绝不表示,这些起诉案缺乏证据。相反地,川普总统在任期内做出的许多决定,都会很快召来某些法官的听证(尽管看起来都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然后发布一道禁令来限制川普。

就连德州和其它17州联手,提出的强有力的选举诉讼,都被最高法院退回。也许,在未来某一天,这些大法官会看在人民的份上,解释一下自己当时为什么毫无兴趣,对最严重的选举舞弊案展开听证。

有一份报告声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害怕,一旦受理欺诈指控,将引发大规模暴力。但这种说法已经被否认了。

与此同时,前加拿大的媒体业大亨、《旁观者》(The Spectator)和澳大利亚费尔法克斯媒体(Fairfax)的所有人——康拉德·布莱克(Conrad Black)表示,就算美国的法律系统不愿审理大选欺诈案,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经验丰富的布莱克,自己也深受其累,他讽刺美国的法律系统已经“严重故障”,只知道审理一些“在其它任何严肃的司法体系中,都会被视为无聊的诉讼”,以此来榨取纳税人的钱。

且不论其真实原因是什么,令人好奇的是,最高法院竟然对这起诉讼毫无兴趣。该案,可能是多少年不遇的法律与宪政大案,令无数美国人忧心,更引来大量外国盟友的关注。如果连这样的案件也不愿审,那我们不禁要问,最高法院是用来做什么的。

至于美国的新闻媒体,大多数都选择了回避大选欺诈的问题,他们无意探究选举结果是否被窃取,更别提采取行动、进行调查了。但仍有例外。一位年轻却经验丰富的调查记者——《大纪元时报》(英文版)的约书亚·菲利普(Joshua Phillip),制作了纪录片《2020美国大选调查——谁在盗窃美国?》(2020 Election Investigation: Who is Stealing America)。该纪录片,可以说是针对大选欺诈问题,最完整、最有条理的调查报告。

归根结底,本文的用意,绝非号召媒体,承认美国大选欺诈的指控。相反地,是为了呼吁媒体,重拾他们的判断力,公正、负责、专业地报导这些指控。

原文Facts Are Sacred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作者简介:

大卫·弗林特(David Flint),是一位名誉法学教授。他曾担任澳大利亚新闻理事会(Australian Press Council)和澳大利亚广播管理局(Australian Broadcasting Authority)的主席。他也曾在澳大利亚的一次修宪公投中,为维护君主立宪制发挥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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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