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选举】之一:“九品”选官制的建立与作用

作者:邢天行

士人进入仕途,大体上沿用了两汉以来的察举、征辟等方法。有的直接入仕,有的察举秀孝,还有太学生考试入仕等。示意图,图为北京国子监辟雍大殿。(Shutterstock)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主要选官制度是九品官人法,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科举制,深刻影响了社会的兴衰更替与文化走向。士族集团纵横国政,士族标举贵族精神品质,享有空前绝后的荣誉和地位。这也是中国在长期分裂大变革时期的一段特有现象。本篇以人才选举制度为核心,概括揭示九品官人法在每个大的历史时代用人之面貌,以及其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九品制由来与建制

汉末天下丧乱,士人四处流徙,以乡举里选为基础的察举制难以推行。此时,曹操起兵欲匡扶天下,急需贤才,实行“唯才是举”,另辟新径。大批名士聚集到曹操军中。曹操任用清廉正直的名士毛玠为东曹掾,与崔琰一同典选人才。这二人按一定标准评议官吏清浊[1],选拔清正德才,摈弃虚浮之辈,助曹操拔用了大批名士贤才。曹操及左右属官都以俭率人,于是天下之士无不以廉节自励,吏治焕然一新。

汉魏之际的名士,多是党锢之祸后被禁锢做官的士大夫及其子弟。他们有学识、讲求超脱名利的精神气节,成为受人尊敬的地方精神领袖。他们风行互相品题人物,往往变成了人品的口碑,叫乡论或叫清议。后来六朝典籍中也经常可见“清议”某人的记录,借指政府部门对官吏、备选人才的品评。

出身颍川第一名士之家的陈群,清雅端方,善于识人断事。曹操打败吕布攻克徐州后,陈群被起用,参与军政,深为曹操信重。在任侍中时,统领丞相府东西曹掾属。陈群选人用人中正无私,曹丕曹植都以陈群最为有德而深加敬佩。曹操病逝,曹丕继任魏王后,陈群职任吏部尚书,提出了“九品官人法”。目的是继续奉行曹操“唯才是举”的精神,更好地选拔人才。曹丕采纳实行。可见,九品官人法草创于曹操军中[2],定制于陈群之手。

曹操与卞夫人所生长子曹丕袭王位,图为清初刊本《三国志》(大魁堂藏版)插图,魏太子曹丕秉政。(公有领域)
曹操病逝,曹丕继任魏王后,陈群职任吏部尚书,提出了“九品官人法”。图为清初刊本《三国志》(大魁堂藏版)插图,魏太子曹丕秉政。(公有领域)

九品官人法主要内容:

  • 选择“贤德有识鉴”的中央二品官,兼任原籍地的中正官。负责访查本州岛郡士人,通过簿世(家世门第)、行状(才干品德)、乡品(中正鉴定品级)三方面评次人才高下[3],分上品中品下品三类,每一类中再分上中下,共九品。(上品中的一品为虚设,无人能及,因此上品只有二品三品。)中正可委任地方主簿、从事等襄助,对名士或是被举荐的秀廉等作出品第鉴定。然后,转呈司徒,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
  • 中正每三年调整一次乡品,根据德业道义的好坏可升品或降品。用黄纸写定,藏在司徒府,称“黄籍”。吏部所授官位必须与品第相符。降品等于免官,升官同时必须升品。中正如果定品违法事实昭彰,朝廷也要追究惩处。但一般不允许诉讼枉曲。

士人得到中正品第的乡品,只是有了做官资本。怎样进入仕途,大体上沿用了两汉以来的察举、征辟等方法。有的直接入仕,有的察举秀孝,还有太学生考试入仕等。

九品官人法存续了汉代乡举里选的核心精神,通过中正鉴定对清议乡论进行制度化。这样,朝廷可以直接掌握乡举里选、促进风化,以避免出现地方豪强操控选举的腐败现象。

魏文帝、明帝时,中正都由各郡首长公推“贤有识鉴”的中央官担任。品评人才优劣,不受家世爵位高低的影响[4];重视考察乡论,评审德行与能力;善恶必写,如实褒贬[5]。因此,品第制度起到了选贤任能以及激浊扬清的警世作用。曹魏人才济济,经济文化各领域都走向兴旺。那些在曹魏时代起家的名士、贵族,多身居显要,在西晋时壮大成为势族。

西晋“九品官人法”与中正权威

曹魏后期,司马氏掌握大权,在各州加置大中正[6],由此出现州郡大小中正。晋武帝登基后,中正改由司徒举荐任命,州中正也可荐举郡中正,不再由各郡自主公推。这些变化,使中正威权在手,更容易维护势族利益。同时,晋武帝在经济上实行的占田制荫客制等制度又给予了勋臣、宗室、先贤以及士人子孙特有的经济权利。这样,士宦家族迅速壮大并形成士族阶层。与之相对的,则属于庶族,包含儒生和一般有文化的人。西晋中正品第人才,逐渐只重家世尊卑[7],不重才德。居上品者,几乎都是公侯士族子弟。有美称的士族子弟,往往弱冠就可直接入朝,在皇帝身边任清淡散官。庶族与地方世族,包括原吴蜀世族,入仕一般只能在州以下任职。当时有大臣批评指出:“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8]

《圣君贤臣全身像册.晋武帝》,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公有领域)
《圣君贤臣全身像册.晋武帝》,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公有领域)

一些大臣上疏请求罢中正除九品。认为西晋中正官才德不如曹魏,定九品“爱憎由己、高下任意”,威权难以监管,“廉让之风灭,苟且之俗成。天下讻讻,但争品位,不闻推让。”[9]但晋武帝没采纳。实际上,尽管晋惠帝时上品已被士族贵族垄断,但高官并非清一色士族,仍有不少庶族。一些有识见的大臣如刘毅等,为大中正时,仍以才德优先擢拔良才;司徒张华,为了不失去清廉谦退的寒门人才,力使朝廷下诏征辟了一批“履道的寒素者”为二品,不看门第[10]

九品制在西晋时出现了损政败俗等问题,没有更好的制度取代它,只能在选用中正官上求得改善。以今天的标准比较,当时社会的文化道德还是很强的,社会舆论比较自由,对士族主流的自律都有积极影响。客观上看,九品官人法并未腐朽不堪。这也是它能延续的原因。

当代中国学者用“九品中正制”概括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而不用史书上既有的“九品官人法”,这是有违历史的。历史典籍中从来没有“九品中正制”的称谓,“中正”只是“九品官人法”执行中的一个职务,在不同时期表现不一样。在西晋时,中正权威很大,南朝时形如虚设,梁武帝还一度不设中正官。另外,“九品官人法”只是当时的主要选官制度,此外还沿用了察举、孝廉和征辟等汉制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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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旧五代史‧职官志》:汉末乱离,旧章弛废。魏武于军中权制品第,议吏清浊,用人按吏,顿爽前规。

[2] 《宋书‧恩幸传序》中的这句:“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晋书‧李重传》这句:“九品始于丧乱军中之政。”

[3] 《太平御览》卷265引《傅子》

[4] 《宋书‧恩幸传序》:“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5] 《晋书‧刘毅传》:前九品诏书,善恶必书,以为褒贬,当时天下,少有所忌。今之九品……废褒贬之义,任爱憎之断,清浊同流,以植其私。

[6]《通典》卷32有:“晋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正,其用人甚重。”

[7]《晋书 群书治要卷三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

[8]《晋书‧刘毅传》

[9] 《晋书‧群书治要卷三十》:“廉让之风灭,苟且之俗成。天下讻讻,但争品位,不闻推让。”

[10]《晋书‧范乔传》载:“元康中,诏求,不计资。”“时张华领司徒,天下所举凡十七人”。《晋书‧李重传》:如诏书所求之旨,应为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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