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国安法令港人陷入人权紧急状态

【大纪元2021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霆综合报导)《香港国安法》实施满一年,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又称大赦国际)周三(6月30日)表示,香港当局利用这套法律对付异议人士,并将“违反人权的审查、骚扰、逮捕与起诉”合理化,已构成“人权紧急状况”。

中共于去年6月30日在香港实施全面性的国安法,对任何当局认为可能构成颠覆政权、分裂国家、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安、恐怖活动等,可施以惩罚,最重可处无期徒刑,这也让香港走上更独裁的道路。

香港大多数著名的民主派政治人物与社运人士,都遭当局依国安法相关罪名逮捕,或离境寻求庇护。

国际特赦组织公布一份名为“香港:以国家安全为名义”(Hong Kong: In the Name of National Security)的报告,详细介绍了《香港国安法》如何让当局自由地将异议人士非法定罪,同时剥夺了目标人群的人权。

国际特赦组织亚太区域主任亚米尼·米什拉(Yamini Mishra)说:“在一年内,《香港国安法》使香港迅速走上了成为警察国家的道路,对香港居民构成人权紧急状况。”

“从政治到文化,从教育到媒体,该法已染指了香港社会的方方面面,制造了一种恐惧气氛,迫使居民三思而后行,思考他们所说的话、他们的推文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

“最终,这项全面又具压迫性的法律,可能会让这座城市沦为越来越像中国大陆的人权荒地。”

在这份长达47页的报告中,国际特赦组织引述对法院判决、开庭记录的分析,以及与社运人士的访问内容,断定国安法被用来“执行广泛的侵犯人权事件”。

国际特赦强调,在该法生效的第一天,警方即逮捕了三百多名抗议者,其中10人涉嫌违反国安法。此后,政府继续根据国安法逮捕和起诉香港民众,仅因他们行使了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

该法也违背了“无罪推定”原则。该组织强调,在国安法之下,遭指控的人士实际上被假定为有罪,这意味着除非他们能证明他们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否则不得被假释。

国际特赦表示,港府必须停止以过于宽泛的“危害国家安全”定义,将其作为“打压异议的虚假借口”,借此全面限制人民的自由。

责任编辑:叶紫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