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订《禁蒙面法》 悬疑环环相扣

【大纪元2019年10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报导)10月4日,港府突然援引《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宣布制定《禁蒙面法》。此举令香港局势更加动荡不安,各区遍地抗争。

《禁蒙面法》火速上路前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件。而这些事件之间环环相扣, 遭外界质疑。

林郑订立《禁蒙面法》理由之一为港警开枪事件

继9月30日发生“港警升级武力指引”事件,10月1日发生“港警开枪伤人”事件之后,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0月4日引用香港殖民时期《紧急法》的授权,通过实施《禁蒙面法》,禁止抗争者在公众活动中配戴蒙面物品。

就在《禁蒙面法》即将生效之前,4日晚上大约十点多,元朗大马路近大棠路站路口传出一名14岁的示威少年大腿中枪。开枪者是一名休班警察。这名身穿便衣的警察在开枪前,曾遭到在场示威者的围殴,并有人向他投掷燃烧物品。

10月5日,特首林郑月娥向全港市民发表电视录影讲话。她在讲话中先批评香港激进人士的暴力行为,再特别提到,一名便衣警察受到多名“暴徒”围殴后开枪,击中一名在场人士。

林郑月娥说,“上述极端暴力的情况,清楚说明香港的公共安全已受到广泛危害,这亦正是特区政府前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的坚实理据。”

港警“十一”开枪重伤学生 梁振英火上浇油

港警开实弹枪首现于10月1日。

当日,香港出现大规模民众抗暴行动,至少有10万香港民众无惧遭抓捕,上街游行反暴政。网上有说法指,10月1日发生的部分破坏行为是警方卧底所为。

就在这一天,警方对抗议民众发射大量催泪弹,并动用了实弹,共开六枪。其中荃湾一名18岁的中五学生曾志健遭防暴警近距离开枪,子弹射入他的左胸部,离心脏仅3厘米,情况一度危殆,幸手术后无生命危险。

事发后,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余铠均迅即发放短片,重复“现场警察生命受严重威胁”所以开枪的论调。当晚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未经正式调查就直接宣布警察开枪“合法合理”,随后警务处副处长邓炳强等在记者会上百般抵赖。

曾志健中枪事件引发港人的强烈愤怒和质疑。

观看涉事影片多次的民权观察成员沈伟男质疑,警察未见考虑先使用其它武力,且当时一手持防暴枪,再手握手枪冲向人群,令开枪变相成为唯一选择,情况极不理想。

泛民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表示,警察持枪主动走近示威者,开枪是否属于自卫,值得质疑。

但曾庆红的亲信、现任中共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则火上加油,他在10月2日发函给曾志健就读的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校长谢润明,除了将曽志健称为“暴徒”,还要求校长开除其学籍。梁振英甚至要求校长谢润明宣布辞职。

教协会长冯伟华批评,梁振英的言论罔顾学校正常运作,明目张胆以政治介入学校。

在各方谴责港警向抗争者开枪时,中共的官媒力挺港警开枪做法。中共官方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指,港警开枪,“完全合法、合理和正当”。

9月30日港警突然修改武力指引的背后

而在9月30日,港警就高调“预告”10月1日会有人杀警。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9月30日在记者会上称得到情报,指核心示威者将策动纵火甚至杀警,其行为“同恐怖主义愈行愈近”。

巧合的是,香港警方当晚就发通告更新警队的《程序手册》及《警察通例》第29章,将容许使用枪械的“致命武力攻击”定义更改,只要警员觉得对方“相当可能”引致严重受伤或死亡,即可使用枪械。

路透社得到的文件显示,更新的《警察通例》删去了“警察应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表述,改为现场警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自己判断确定使用哪一层次的武力是合理的。

香港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对路透社说,“删去了这句话,给人的印象是,不管警察干什么警方都支持。”

过去,虽然人权组织及立法会议员曾屡次要求警方公开《警察通例》第29章,即“武力与枪械的使用”章节,但警方均以指引涉及行动细节为由拒绝。

香港时评人李平表示,中共阅兵前,港警宣称情报显示“十一”有核心示威者策动纵火、袭警,现在看来是为更新使用武力指引、为升级滥暴滥捕制造借口。

香港警方10月1日发射了约1400枚催泪弹、900枚橡胶弹、190枚布袋弹、230枚海绵弹,及6发子弹。

时事评论员李林一说,从港警升级武力指引,到港警真的对民众实弹开枪,再到港府以此作为依据之一定立《禁蒙面法》,不禁令人联想其中的因果关系。再加上梁振英不合时宜地火上浇油举动,都显示中共黑手在背后若隐若现。

分析:港府行为前后矛盾

香港时评员蔡子强在10月9日的评论认为,9月初,林郑说要以“落区对话”、建构对话平台来缓解危机,政府于是花了大半个月筹备,不少人为此“仆心仆命”,只望能够为局势带来哪怕是一丝一点的转机。结果,首场“社区对话会”在两星期前终于搞了,效果亦还算可以。

对话会中,发言者几乎是一致(竟然还包括“蓝丝”)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这其实也反映了当前社会的最大共识。但换来的结果,不仅没有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反而是一个星期后,政府根据紧急法订立了禁蒙面法。

刹那间,对话会起到那点点缓和效果,完全被“offset晒”,官场朋友慨叹“白做一场”,并反问,早知如此,那就不如一开始便不要搞所谓“对话”了,劳民伤财也还罢了,更糟的是,这造成市民更大的期望落差,觉得政府假惺惺。

现任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在《纽时》撰文指,林郑月娥最初不愿通过这项措施。但是,就在她到北京参加中共70周年的活动归来三天后,她突然通过了它。

文章并推测:习近平主席很可能给她下达了行动的命令。

分析:中共和港府的意图是分化香港抗议民众

《禁蒙面法》实施后的当天,林郑月娥联同3名司长及11名局长发表电视讲话,呼吁市民和激进港人“割席”。

同一天,中共中央政法委发文,与林郑观点呼应。文章称,香港实施《禁蒙面法》,可以“避免香港青年因年轻无知,成为他人的政治炮灰,置自己于犯罪的边缘、冲突的险地”。

李林一表示,港府与政法委口径一致,《禁蒙面法》这个动作是吓唬一些和平示威港人,不要再出门参与抗议,实际是中共惯用的分化群众的做法。这和9月初林郑撤回修例的目的一样,中共和港府认为这些会分化一部分只要求反修例的民众。但他们达不到目的,现在看来港人是不会屈服。

香港《信报》创办人林行止发文认为,《禁蒙面规例》颁布后,“蒙面”(戴口罩)上街上学上班的人,数量比“规例”公布前更多;不必讳言,这种现象,显示了不当林郑政府是一回事的港人,数不在少,获北京授权的特区政府在非紧急情况下颁布紧急命令,竟然听者藐藐且群众反其道而行,出现林郑所说的“无法无天”,说明特区政府不仅未能审时度势作出切中时弊的决策,许多时甚至是不知就里地作出倒行逆施之策。

香港民间记者会发言人郭先生表示,港府打压民众抗争只会适得其反。“既然有这么多的义士不惧怕港共政权的打压,区区一个蒙面法,如何会使我们(港人)不上街抗争呢?”#

责任编辑:林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