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1年03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婷综合报导)周二(3月9日),由全球五十多名人权、战争罪和国际法专家发布的独立报告显示,中共政府在新疆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种族灭绝公约中的所有条款。报告的一名共同作者说,中共领导层是“是种族灭绝的设计者。”
报告称中共需承担种族灭绝责任 打脸王毅
华府智库“创新战略与政策研究所”(the Newlines Institute for Strategy and Policy)周二(3月9日)发布了这份独立报告。报告说,基于对现有证据的广泛审查,并用国际法来衡量,确认中共政府需要对正在新疆发生的种族灭绝承担国家责任,因为这些行为违反了联合国《防止及惩治危害种族罪公约》。
这份独立报告由五十多名国际公认的研究国际法、种族灭绝、中国种族政策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独立专家审查后撰写而成。这是首次由一个非政府组织对新疆的种族灭绝指控进行独立的法律分析,包括北京对犯下这些罪行所应承担的责任。
这份报告的出炉无疑是给中共外交部长王毅打了一记耳光。王毅在3月7日举行的记者会上称,“所谓新疆地区存在‘种族灭绝’的说法荒谬绝伦,完全是别有用心的造谣,彻头彻尾的谎言。”
美媒CNN称,周二所发布的独立报告的共同作者阿齐姆‧易卜拉欣(Azeem Ibrahim)说,有“压倒性”证据支持对中共实施种族灭绝的指控。
“这是一个全球主要大国,其领导层是种族灭绝的设计者。”易卜拉欣说。
“总之,根据中国(中共)法律,实施所列举的种族灭绝行为的个人和实体是国家机关和其代理人,”报告说,“因此,对维吾尔人实施的这些列举的种族灭绝行为必然应归咎于中国(中共)政府。”
中共违反种族灭绝公约中所有条款
1948年12月,联合国大会批准了长达4页的《防止及惩治危害种族罪公约》。该公约对什么是“种族灭绝”做了明确的定义。中国与其它151个国家都是该公约的签署国。
《公约》第二条规定,种族灭绝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触犯以下行为之一者被认定为对某个族群的种族灭绝:
1)杀害该族群的成员;
2)致使该族群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3)故意使该族群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生命;
4)强制采取措施意图防止该族群内生育;
5)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
报告认为,即使某个国家没有明确声明说要消灭某个族群,但从该国的总体计划、国家政策和法律、行为模式和反复的消灭行为中可以研判出来。“这些行为有一个逻辑顺序和结果,那就是全部或实质性摧毁一个团体。”报告说。
研究人员引用了中共官方讲话和文件。在这些讲话和文件中,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被称为“杂草”和“毒瘤”。据称,一项政府指令要求地方当局“断其血脉、断其根、断其联系、断其渊源”。
独立报告对公约中定义的五种种族灭绝方式都进行了研究,以确定对中共政府的指控是否符合每个具体标准。
“鉴于有关违规行为的严重性……本报告采用了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明标准。”报告说。
尽管违反联合个《防止及惩治危害种族罪公约》中的一项条款就会构成对种族灭绝罪的认定,但这份独立报告称,中共政府在新疆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所有条款。
“中国(中共)针对该地区维吾尔人的政策和做法必须从整体上看,这构成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维吾尔人这个群体。”报告称。
拉乌尔‧瓦伦贝里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研究所(Raoul Wallenberg Centre for Human Rights)的法律顾问约纳‧戴蒙德(Yonah Diamond)参与编写该报告。他说,公众对种族灭绝罪定义的一个常见误解是,要求有大规模杀戮或实际消灭一个群体的证据。
“真正的问题是,是否有足够证据表明有消灭该群体的意图——这就是本报告所揭示的问题。”他说。
该报告显示,自2014年中共政府发起表面上针对伊斯兰极端主义的运动以来,据称有100万至200万人被关押在新疆各地多达1,400个法外拘留所。
报告详述了中共在新疆地区实施的性侵犯、心理折磨、试图进行文化洗脑的指控,以及对在拘留营内死亡人数不详的指控。
报告称,“拘留营内的维吾尔族被拘留者,被剥夺了基本的人类需求,受到严重侮辱,并受到不人道的待遇或惩罚,包括长期单独监禁,不给食物。”
1月19日,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宣布,川普(特朗普)政府已经认定中共当局因在新疆地区镇压维吾尔族穆斯林犯下了“种族灭绝和反人类罪”。蓬佩奥2月27日接受福克斯新闻采访时再次强调了中共在新疆的种族灭绝罪行。
他说:“如果强行绝育和强迫劳动,分离家庭,以毁灭非汉族人为目的对100万人实施监禁,如果这不是种族灭绝,那么世界就已经迷失了方向。”他接着说,美国政府必须对中共迫害维吾尔人的行为做出强有力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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