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贞观年间,大理寺长官唐临[1]在狱中审讯问案,听说了一件事。于是请刑部侍郎[2]刘燕客招来一位官员,与大理寺少卿[3]辛茂一起审问了一桩奇闻。
贞观年间,刑部郎中[4]宋行质性并不信佛,还常说些诽谤神佛的话,于唐高宗李治永徽二年五月,病亡。到了六月九日,隶属于刑部的都官有位令史叫王璹(音赎)忽然得病身亡,幸运的是两天后他又苏醒。向众人说起了他在地狱的所见所闻。
据王璹所说,刚死之时,看见四个人把他抓走了。王璹跟着他们进入一扇大门,看到大厅西间坐着一位官人,而东间坐着一位僧人。东西两边各有床褥、几案,光侍童就有二百多人,容貌都很俊美。台阶下站着官吏拿着文案。
王璹看见一个老人,戴着枷锁面向西,还被绑着,站在台阶下。王璹走到庭中时,也被绑上了。官吏审讯王璹,贞观十八年,在长安任佐史时,为什么给那名老人更改户籍?王璹回答:“那不是我的过错。”因贞观十七年,蒙太宗皇帝恩典,他已改任官职,所以贞观十八年改籍之事,并不是王璹之过。厅上长官听到王璹的辩辞,回首问老囚:“为什么诬告他?”
老囚说:“当时我的年龄实际还没到,由于王璹改了户籍,虚加了我的年龄,我不敢随便诬告他。”王璹说:“贞观十七年改任,如今文书还在家中,请派人查验。”于是长官叫差吏为王璹松绑。待文书取回后,长官查验后,发现王璹所说确实无误。判老囚理亏,遂即派差吏把他押走了。
王璹看见门外昏暗,有一座城,城上都有矮墙,看起来像个凶险的地方。长官批阅卷宗,判王璹无罪,就放他回去。差吏带着王璹来到东阶拜别僧人,僧人在王璹手臂上盖了一个印,并说:“好走”!
差吏带领王璹走出东门,向南走经过了三道城门,每道城门都要查验手臂上的印记,才会放行。走到第四道城门,很像官府城门,但是守卫森严,同样检验印记后才会放行。
当他们走出城门后,王璹忽然听见有人叫他,回首一看,是刑部郎中宋行质,见他面容凄惨发黑,没有戴帽子,也没有系腰带,还穿着昔日的旧红袍,头发短而下垂,如同胡人一样。
宋行质站在大厅阶下,有差吏看着他。台阶西面靠着城墙的地方,竖着一块巨大的木牌,上面写着:“这里是审判高官的地方。”每个字都很大,约一尺见方,非常醒目。厅堂上设有床、椅、几案,摆设如同官府,只是没有人坐。
见到王璹,宋行质又悲又喜,得知他为了改籍一事来到地府,如今已经无事,要返还阳间了。宋行质说,他被捉来责问功德簿之事,但手中又没有功德簿,所以被困在这里。因饥饿寒冷,实在苦不堪言。他殷勤地叮嘱王璹,赶紧回去转告宋家人,要为他多积功德。
王璹与他告别,刚走了几十步,宋行质又叫他回来,还没等说话,这时厅上来了一位官员怒斥王璹,怎能擅闯囚犯之处。于是命士卒揪住他的耳朵,把推他出去了。王璹来到一扇门前,门吏说:“你被揪了耳朵,耳朵会聋,我帮你去掉耳中的东西吧。”于是伸手去掏他的耳朵,耳中发出一阵声响,验明印记后,就放他出去了。
门外一片漆黑,王璹不知身在何处。他站着等了一会儿,之前查问他的差吏从门里走出来,看见王璹等他,就让他给一千钱。王璹心想:“我没有犯罪,长官放我出来,为什么要贿赂你?”差吏说:“您不要觉得难堪,之前如果我不早些带你见官,你就得在这里多绑两天,那岂不是很辛苦?”王璹觉得他说得有理,惭愧地向他谢罪。不过差吏并不要他的铜钱,想要白纸而已,并约好期限十五天后来拿。王璹答应了。
王璹刚回到家,看见家人都在哭泣,当他走进门后就苏醒了。到了十五天,王璹一时忘了送白纸,第二天病又犯了。昏沉中那名差吏来了,愤怒地指责他失信,答应好的事又不去做,就准备带走他。王璹苦苦哀求,答应一定践行约定,这才苏醒过来,赶紧告诉家人,去买一百张纸,作成纸钱焚化给他。
不料,第二天王璹又犯病了,昏沉中听到那名官差说:“多谢您送我纸钱,但质地不好,不好用。”王璹再次请罪,请求重作,他再次苏醒过来。几天后,王璹叫人用六十钱买了百张白纸做成纸钱,并准备了酒菜佳肴以飨地府差吏。他亲自来到隆政坊西渠水上烧掉纸钱,终于兑现了约定。此后,王璹身体轻健,疾病痊愈了。
从古至今,中国民间一直有烧纸钱的习俗,就是为了让故去的亲友在另外的世界,免遭饥饿与寒冷,免作无吃无喝的孤魂野鬼。这样看来,民间习俗带着许多人道关怀。同时,这则故事中还涉及到另外空间,肉眼看不见的地府。仔细想一想,数千年来,中国百姓的视野很超前,很早就已经探索另外空间了,对其有了具体的认知,已经知道用约定俗成的方式沟通其它的世界,并赋予不尽的关怀。
这件事发生在大唐贞观年间。大理寺官员唐临与刑部侍郎刘燕客、大理少卿辛茂,在狱中审讯问案,得知了此事。为求证,唐临特别让刘燕客去请王璹,又亲自与辛茂一起询问他在地府的所见所闻。所以编纂《冥报记》时,唐临作为问案的当事人,详细地记录了事件的始末。@*
事据《冥报记》
注释:
[1]唐临于贞观年间,为侍御史,曾经奉太宗之命到交州审理刺史李道彦一案,此案是涉及三千多人的大案。唐临审清后,释放了含冤的三千人。后来,他迁任大理卿,官阶从三品。他审理刑狱,从不妄判、冤枉罪囚。所以经他审理的案子,囚犯都会心服口服,甘愿领罪。
[2]刑部侍郎,官职,正四品下,相当于司法部副部长,与尚书(部长)掌管天下刑法以及服劳役的狱囚,审核全国财政收入等政令。
[3]大理寺少卿,官职,从四品上,掌管邦国案件审理,量刑断狱等事。
[4]刑部郎中,官名,从五品上,掌管司法、审覆大理寺、州府刑狱。
责任编辑: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