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周庭林朗彦被判刑 市民前来声援

【大纪元2020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12月2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分别被判刑7至13.5个月。周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但被拒。不少市民前来声援三人,有市民对此结果感到非常痛心。

香港电台报导,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林朗彦及成员周庭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案”,今天(12月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裁判官王诗丽宣称,黄之锋被判刑13个半月、林朗彦被判刑7个月,周庭被判刑10个月。三人需即时入狱,周庭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但被拒。

报导称,英国外相蓝韬文发表声明,敦促香港和北京当局停止扼杀反对派。蓝韬文表示,检控决定必须公平、公正,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维护。

民阵岑子杰、阿牛曾健成、区议员邹家成、王婆婆等均到场声援。大纪元记者拍摄到囚车出法院时,在场市民纷纷伸出五指,声援三人。

12月2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右)、前成员周庭(左)及前主席林朗彦(中)被判刑。图为囚车驶出法院。(宋碧龙/大纪元)
12月2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被判刑。图为囚车驶出法院。(宋碧龙/大纪元)
12月2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右)、前成员周庭(左)及前主席林朗彦(中)被判刑。市民前来声援。(宋碧龙/大纪元)
12月2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被判刑。市民前来声援。(宋碧龙/大纪元)
12月2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右)、前成员周庭(左)及前主席林朗彦(中)被判刑。市民前来声援。图为前来声援的王婆婆(宋碧龙/大纪元)
12月2日,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前成员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彦被判刑。市民前来声援。图为前来声援的王婆婆。(宋碧龙/大纪元)

苹果日报指,有前来声援三人的市民表示,看到三位年轻人沦为阶下囚感到痛心,他们已付出很多,若要想运动精神延续,需要有人站出来,“我们不可以放弃。”

黄之锋的友人陈先生认为,港府用判刑的方式对待三人,似乎是为了让三人暂时不能离开香港;他表示平时认识的社运人、同路人都有前来声援,今天前来旁听的民众已坐满法庭,所以不觉得民气已散,相信大家都在不同岗位各自努力着。

据悉,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于2019年反送中运动期间,即6月21日,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早前,三人已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还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至于黄之锋和周庭同被控的“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周庭已认罪,黄之锋否认控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责任编辑: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