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大帝】康熙晚年与雍正嗣位

圣祖仁皇——康熙大帝传记之十七

大纪元文化小组

康熙帝是清王朝最英明的帝王,他统治着当时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并开创了可与汉唐媲美的黄金时代。图为开创康雍乾盛世的康熙大帝。(大纪元制作)

皇太子两度废立的风波,是康熙帝晚年时期发生的一件大事。才华出众的几位皇子,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了夺嫡之战,酿成了兄弟反目的悲剧。

康熙帝在处理皇权与储君,以及皇子之间的矛盾时,越发体悟到册立太子的弊端。最终,他采取遗诏立储的方式,化解了皇室矛盾,让皇权平稳过渡,盛世得以延续。他的对策,也成了一次创举,开启清王朝秘密建储的先河。

立而再废

人在小时候,犹可接受教育;等到成年后,一旦受到朋党的诱惑,就会各行其是,就没法再约束他了。——康熙帝

(出处:凡人幼时,犹可教训;及其长成,一诱于党类,便各有所为,不复能拘制矣。——《皇朝通典》)

康熙五十一年九月,康熙帝再废太子,仍将胤礽拘禁看守。图为清 袁耀(款)《汉宫秋月立轴》局部。(公有领域)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注定是个多事之年。就在废太子胤礽疯疯癫癫、失魂落魄之时,皇长子胤禔趁看守之便向康熙帝诬陷胤礽,并流露杀机。

康熙帝又查知,胤禔和皇八子胤禩结党,密谋杀废太子;胤禔甚至暗中请蒙古喇嘛用巫术诅咒胤礽,还被当场搜出十几处镇魇之物。胤禩那边心机更深,暗蓄大志,勾结朝臣。他担任内务府总管时,常常把康熙帝施恩泽的政策,归功于己,以博取声望。

为绝二子争储之心,康熙帝公开表示,绝无立皇长子的可能,后按罪革去王爵,幽禁府中。同时,他召集众皇子,加以训诫:“诸位阿哥中,如果有钻营谋取皇太子之位的,就是国贼,法律不容!”[1]紧接着锁拿胤禩,交由议政处审理。

废太子的处境让人怜悯,皇子间的斗争更令人心力交瘁,加上康熙帝也发现太子的很多罪名是受人陷害,逐渐萌生复立太子的想法。十月,康熙帝召集皇子和大臣们,说道:“立皇太子之事,朕心有打算,但不告知大臣,也不让众人知道。那时候尔等只需遵照朕的旨意行事。”[2]

由于康熙帝为废太子而痛心,“无日不流涕”。当月巡幸南苑时,他回忆起往昔太子和诸皇子随行时的热闹,不禁触景生情,忧郁生疾。回宫后,康熙帝召见了胤礽和胤禩,心情便有所平复。特别是多次召见胤礽后,康熙帝下旨:“从此以后,不再提废太子的往事”,把幽禁改为安养。他还欣慰地说:“再次召见胤礽,胸中再不感到郁结。”[3]

十一月,康熙帝召集并面谕满汉文武大臣,除皇长子外,在众位阿哥中推举一位皇太子的人选。意外的是,竟然还有几位大臣私下串通,共同保举皇八子胤禩。康熙帝大为震怒,以其少不更事、新近获罪、生母微贱为由,拒绝大臣提议,同时坚定了复立胤礽的决心。

第二天,康熙帝颁布了为太子平反的谕旨,并在四十八年(1709年)三月,举行复立太子的大典。但是事情并未像康熙帝预料的那样发展,胤礽复立之后,不改骄纵奢侈的性情,父子间的隔阂也越来越深。

康熙五十年(1711年),康熙帝接到步军统领托和齐结交官员,策划保奏太子即位的奏章,胤礽也牵连其中。于是,康熙帝严惩几位参与谋划的太子党,并决定再废太子。次年九月,他巡视塞外回京后,宣布了废太子谕旨,仍将胤礽拘禁看守。

秘密建储

皇太子的身份,关系重大。朕遍览史书,岂有掉以轻心、草率决定的道理。——康熙帝

(出处:皇太子名分,关系重大。朕熟观史册,岂有轻举之理。——《康熙朝实录》)

清圣祖康熙朝服像。(公有领域)

树欲静而风不止,诸位皇子们的夺嫡之战愈演愈烈。除了皇长子、废太子、皇八子势同水火,皇三子胤祉、皇四子胤禛(雍正帝)自成一派,皇九子胤禟、皇十子胤䄉、皇十四子胤禵支持皇八子,皇十三子胤祥支持皇四子,形成“九子夺嫡”的局面。

二废太子,康熙帝不像上一次那样沉痛,说自己“毫不介意,谈笑处之”,却也难过得抱恙在身。这件事及众皇子的表现,改变了康熙帝对立储的态度。曾有官员提出立太子的请求,康熙帝就对大臣们推心置腹,说明不立太子的原因。他说,立太子是国本,不可以轻易议定。“今欲立皇太子,必能以朕心为心者,方可立之,岂宜轻举?”[4]

再说胤礽,从小接受良好的教育,仪表、学问、才技皆出类拔萃,长大后还是免不了学坏,变得暴虐疯狂;他自复立以来,仍然难以转变性情,不得已再次被废黜。如今皇子们羽翼渐丰,各有官署,立谁为太子,都会引发各派势力的斗争。

因此,康熙帝痛定思痛,生前不再册立太子,多次在大臣面前申明不立太子的意向。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春夏以来,康熙帝身体一直抱恙,群臣又开始提议立太子一事。康熙帝在一封诏书中说道:“众大臣奏请立储,辅佐政事,这是担心朕突然遭遇变故。生死是常理,朕并不忌讳,只是天下大权,应当统一于皇帝一人。”[5]

次年初,康熙帝又晓谕群臣:“朕自幼很能耐病,所以起居照常,仍然处理政务。如今在温泉调养,感到脸色恢复、精神大增。”又对立太子一事说道,当年索额图制定皇太子的礼仪,导致废太子转变心性,行事悖乱;既然群臣希望立太子,就先商议的太子所有礼仪,再来上奏。康熙帝强调:“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名不正,则言不顺。”[6]

不立太子,是为了朝堂和皇室的安定;同时,康熙帝也不动声色,谨慎选择继承者。他理想的人选是“以朕心为心者”,也就是像他一样能为王朝基业励精图治、竭尽心力的皇帝。他按照这个标准,默默观察每位皇子,择贤而立,却秘而不宣;到临终前,才公布继承皇位的人选。康熙帝的做法,开启了清朝秘密建储的传统。

秘密建储,就是皇帝生前把继承皇位的人选写成遗诏,收于密匣,藏在乾清宫正殿“正大光明”匾额后;皇帝驾崩后,由宗室大臣取出遗诏,公布新皇人选。

这样的好处是,皇权统一,不存在皇帝和储君之间的权力之争;诸皇子不会为争夺储位而内斗,能够专注于政务,增长才干;避免前朝、后宫结党营私的弊端。清朝十二位皇帝中,就有四位是真正采取秘密建储方式选出的。

雍正嗣位

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端正持重,十分像朕,一定能继承大统。命继朕登基,即皇帝位。——康熙帝传位遗诏

(出处:雍亲王皇四子胤祯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康熙朝实录》)

清世宗雍正皇帝画像。(公有领域)

康熙帝晚年多次提到,立储是国家大事,从未忘怀。在诸皇子中,他逐渐把目光锁定在另一位从小养在身边的四阿哥胤禛。早年,胤禛和其他兄弟一样,多次随康熙帝出征、巡行,历练才干。不过,在他们争权夺利的时候,在废太子对父疾、弟夭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时候,胤禛自许“天下第一闲人”,并表现出重孝悌的美德,赢得康熙帝的垂青和赞赏。

康熙帝曾评价他:“四阿哥是朕亲自抚育,小时候感觉他有点喜怒不定,现在他能够体察朕的心意。他对朕的关爱殷勤恳切,可谓诚孝。”[7]当太子被废受拘禁时,宫里只有胤禛一人为兄长求情。康熙帝又称赞他“性量过人,甚知大义”。[8]

在康熙帝晚年,胤禛参与许多重要事务,足见康熙帝对他的信任和器重。比如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胤禛参与审讯太子党;五十四年,准噶尔部叛乱,康熙帝向他咨询意见;五十六年,他参与查处明陵盗窃案件,并主持祭典;五十七年,代康熙帝至皇太后陵前告祭;六十年,奉命主持盛京三陵、太庙后殿、圜丘等地的祭祀,参与科举试卷的复查工作;六十一年,勘查政府米仓出纳情况,并提出改革建议,同年又奉命赴南郊祭天。

自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以来,康熙帝因废太子之事心神忧劳,身体大不如前。五十四年(1715年),康熙帝的右手因病无法写字,观摩皇子射箭习武时,也不再参与其中。入冬后,他经常感到心神恍惚,头晕目眩,行动也须人扶持。五十七年(1718年)春,康熙帝一日早起,忽感不适,“手颤肉摇,观瞻不雅;或遇心跳之时,容颜顿改”[9]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月二十一日,康熙帝如往常一样赴南苑行猎。十一月七日,身体尚安好;九日发病,命胤禛代行南郊的冬至祭天大礼;十至十二日,胤禛无日不派人到长春园问安,康熙帝皆传谕“朕体稍愈”;[10]但是到了十三日,康熙帝自觉病情沉重,急召胤禛回宫。

之后,他又召皇三子、七子、八子、九子、十子、十二子、十三子和步军统领隆科多至御榻前,宣读遗诏,揭开皇位继承人的答案——正是皇四子胤禛。

胤禛接到诏令后,火速赶到康熙帝寝宫,三次进见问安。康熙帝还能和胤禛讲话,说自己病症日益加重,将不久于人世。当晚戌刻(19—21时),康熙帝驾崩于畅春园,享年六十九岁。

二十日,胤禛在太和殿正式登基称帝,改元“雍正”,是为“雍正帝”。他为康熙帝定谥号为“仁”,庙号“圣祖”,亲自主持了隆重的葬礼。康熙帝叱咤风云、轰轰烈烈的人生结束了,他一手建立的康熙盛世,却由子孙传续下去,成为清朝历史上最辉煌的康雍乾盛世。

康熙帝中年朝服像(左)与清《万国来朝图》(右)。(公有领域/大纪元合成)

结束语

康熙帝是清王朝最英明的帝王,他统治着当时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并开创了可与汉唐媲美的黄金时代。《清史稿》盛赞他:“经文纬武,寰宇一统,虽曰守成,实同开创焉。圣学高深,崇儒重道。几暇格物,豁贯天人,尤为古今所未觏。而久道化成,风移俗易,天下和乐,克致太平。其雍熙景象,使后世想望流连,至于今不能已!”

回顾康熙帝一生,在位六十一年,可谓仁心仁政,功德隆盛:

武功方面,他对内削平大难,奠定王朝基业;对外抵御强敌,彰显帝国军威。

政务方面,他御门听政,励精图治,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迎来四海承平的繁荣景象。

文化方面,他倾慕华夏,重用汉儒,倡导诗文,教化满族,引领一朝文学的兴盛时代。

学术方面,他更是笃志于学,寒暑不辍,学贯中西,注重实践,成为历史上最博学多才的皇帝。

无怪乎后世回忆起这段百余年的升平盛世,仍然流连向往,称颂不休!

(本系列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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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康熙朝实录》卷233: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戊戌条。
[2]《康熙朝实录》卷234: 康熙四十七年十月癸卯条。
[3]《康熙朝实录》卷234: 康熙四十七年十月乙丑条。
[4]出自《皇朝通典》卷53。
[5]《康熙朝实录》卷274: 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辛未条。
[6]《康熙朝实录》卷277: 康熙五十七年正月庚午条。
[7]《康熙朝实录》卷224: 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戊子条。
[8]《康熙朝实录》卷224: 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辛卯条。
[9]《康熙起居注》:康熙五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乙巳条。
[10]《康熙朝实录》卷299: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辛卯条、壬辰条、癸巳条。@*#

责任编辑:王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