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听证第二天 法官辩方律师交锋

【大纪元2020年0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魏思明温哥华报导)1月21日,华为公司财务总监孟晚舟引渡听证进入第二天,在位于温哥华的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进行。辩方继续陈述,法官提出了许多有趣的问题,辩方看似难以回应,并在温哥华时间中午12:25,表示结束陈述。检方将于星期三开始陈述。

昨日(星期一,20日)是卑诗高院对孟晚舟进行首次引渡听证,控辩双方辩论焦点集中在孟晚舟是否构成双重犯罪,即她被美国起诉的犯罪行为,在加拿大是否同样构成刑事犯罪。美国当局指控华为财务总监孟晚舟四项罪,分别是共谋银行欺诈、串谋诈骗、银行欺诈和电汇欺诈。

在昨天听证结束前,法官Heather Holmes问孟晚舟的律师,如果孟晚舟是在加拿大向汇丰银行提供了被指控是误导银行的Power Point,而不是在香港提供的,那么,在加拿大是否可以起诉欺诈?

上午10:00 孟晚舟入座,与翻译员一起坐在其律师团队的后面。孟晚舟在看一份文件。

法官入场。听证开始。

今日开庭后,孟晚舟的律师Gottardi首先陈述回答昨天法官提出的这个问题,在那样的情况下,能有一个可行的国内起诉吗? 律师回答“没有”。因为银行在加拿大不会面临风险,没有法律结果,没有实际的经济损失威胁。

法官打断律师说,这里假设是没有引渡的情况下,只是审视一个在国内的欺诈起诉。

辩方认为案件所涉及的所有元素都应当发生在加拿大。

法官又问,如果一个人在温哥华打电话,误导了另外一个国家的银行经理,导致这家银行遭受财务损失。辩方律师Gottardi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可行的(欺诈)起诉。

双方围绕这个问题你来我往。

法官表示,她不知道为如果按照加拿大的法律来理解,这是一个可行的欺诈,那么,为什么在一个引渡案中,这个行为就不足以在加拿大被起诉了,而且,为什么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就不足以被起诉了。

辩方律师手挠挠头,没有回答法官的第一个问题。而是回答第2个和第3个,期间律师至少六次被法官中止。

辩方开始把讨论转到双重犯罪。辩方律师Gottardi说,不能引进外国的法律(指美国制裁令)作为一个独立的风险来源。

10:45AM

孟晚舟的另一名律师(Scott Fenton)代表辩方就孟晚舟案中的欺诈指控,开始引据法律来做陈述。一直到听证中间休息。

11:35AM再开庭

辩方律师Fenton说,这个案子不寻常,所指的欺诈不寻常,所指的在美国的损失风险,完全是由于法律风险….在制裁法下引起的。

11:40AM

在辩方律师继续讨论所指的欺诈行为时,法官强调说,她对他们的合作律师先前提出的论点进行“重复”讨论表示关注。

法官Holmes并提出了所指的行为对汇丰银行造成声誉风险的问题,可能导致其他人不跟该行做生意了。这是在加拿大也可能发生的风险。

辩方律师Fenton回应说,如果所指的行为发生在加拿大,它不会对汇丰银行造成声誉风险,因为所有的风险都与美国制裁令有关。

法官再问,如果在加拿大的投资人不喜欢汇丰银行违反了美国制裁伊朗法令,而在加拿大不跟该银行做生意了,这不是一种风险吗?

辩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称我们不能为了引渡听证的目的就挑樱桃,意指就只挑选最有利的来说。

12:10PM

法官发布了辩方今早提交的对法官问题的书面回答。

辩方又谈到美国对伊朗的制裁法令,说怎么能够进口这些法令并运用于孟晚舟引渡案,以便说明所指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并谈到银行被罚款以及其它经济损失都是因为美国的制裁令所致。

12:20PM

辩方要求休息5分钟。似乎要结束陈述。

12:25PM

律师Fenton结束辩方陈述:孟晚舟没有双重犯罪。这是法律问题。

检方请求星期三开始做陈述,得到法官的许可。

至此,孟晚舟律师团队的陈述结束,今天下午休庭。

事件回顾

应美国的要求,加拿大执法部门在2018年12月1日,抓捕了在温哥华转机的孟晚舟。美国指控孟晚舟涉嫌欺诈银行,电汇欺诈等四项罪,要求加拿大将孟晚舟引渡到美国受审。孟晚舟以1000万加元担保或保释住在其温哥华豪宅。

在孟晚舟被抓捕后,两名在中国境内的加拿大人先后被抓捕,一名是加拿大前外加官康明凯(Michael Kovrig),另一名是公民斯派沃(Michael Spavor),中共政权指控他们涉嫌窃取国家机密或传递情报。他们一直被关押在中国,禁止聘请律师,每月只获得一次领事探访。之后,中方禁止进口加拿大油菜籽等。普遍认为这是中共政权报复加拿大抓捕了华为创始人任正非之长女、华为财务总监孟晚舟。

外媒报导说,中共此举是用加拿大“人质”向加拿大政府施压。不过,加拿大政府表示坚持加拿大司法独立。

责任编辑:李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