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2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叶依帆采访报导)曾遭无限期搁置的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即将卷土重来,目前已进入快车道,特首李家超于1月30日宣布正式启动为期一个月的23条立法公众咨询。同时,香港当局推出民商事法,1月29日起中国大陆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可互认。分析认为,近期的一系列动作均表明中共有其战略考量,在面对目前严峻的国际局势下,力图将香港掌控在手。
特首李家超于30日上午10时在政府总部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23条立法公众咨询”记者会。他在会上宣布,正式展开《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咨询期至2月28日。记者会后约半小时,恒生指数再度跌破16,000点,最低曾跌至15,675.51,最后收报15,703.45,跌幅超过2%。
李家超称,23条立法将新增“境外干预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外国势力干预香港选举、立法及司法机关等。另外亦会在不诚实取用电脑的基础上引入新罪行,针对透过电子系统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李家超在1月25日立法会举行的“行政长官互动交流答问会”上也表明,《基本法》23条立法准备已进入最后阶段,已经在冲线的直路。
李家超称,特区政府会系统性建设23条立法解说工作,统筹安排上将分为核心和支援队伍,拟在今年内完成23条立法,尽快履行香港的宪制责任。他还表示,另会成立“应变反驳队”反击“敌对势力”在互联网等的文宣抹黑。
李家超在提及2019年反送中运动时称,国安风险真实存在,敌对力量虎视眈眈,所以必须尽快立法,“早一日得一日”。
根据《基本法》第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国安法倍受指责 23条涵盖面更广
时事评论员王岸然对大纪元表示,李家超上台后《港区国安法》已经摆在那里,因此李家超本是最不急于对23条立法的一个特首,但是为何目前却变得如此紧急?
王岸然说:“原因之一是近来整个国际形势都在针对《港区国安法》,不少西方国家都在质疑香港人权状况。”
1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近20个西方国家关注香港倒退的人权状况,建议取消《港区国安法》。
王岸然认为,在此种情况下23条也许可以作为国安法的替代。
另有观点认为,于2020年底实施的《港区国安法》目前也只涵盖了《基本法》第23条中的分裂国家以及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其余5项罪类并未被纳入其中,因此外界预期,如果第23条完成立法,其涵盖面将更加广泛。
有学者预测,如果23条立法完成,只会让在香港的经商环境继续恶化。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杨艾文说:“如果企业或团体与外国政府有某种联系,可能就会被捕。除此之外,即使是工商企业或合资公司,也可能必须更仔细地检查资金来源。”
旅英香港学者、原香港民意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名誉总监钟剑华对大纪元表示,现在香港当局正在将23条所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其中包括软对抗、网络安全、虚假资讯等。
“事实上,目前国安法的实施已经造成任何事都可使人入罪,有了23条对于暴力政权来讲是增加一个打压民众的工具与武器。”他说。
日本香港民主连盟发言人叶锦龙也曾预期,相较于《港区国安法》,未来《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涵盖面将会更广泛,不仅会将《反间谍法》纳入,甚至连《反外国制裁法》《爱国主义教育法》都有可能在法案中暗渡陈仓,对香港居民的打压和嵌制,恐比现在还将有过之而无不及。
英国人权家罗杰斯(Benedict Rogers)更是批评,港府的做法是要在香港自由的棺材上,钉上更深的钉子。
屡遭搁置 第23条立法由始至终风波不断
香港《基本法》23条是一个有关国家安全的条款,规定特区政府应自行立法禁止包括“叛国、颠覆、泄漏国家机密”等在内的7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但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一直未能实现。
1984年在中英双方签订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中英联合声明》后,中共当局便急于构建一个恢复在香港行使主权的法律框架。
1985年,中共全国人大设立了一个由59人组成的“《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结果推出的第一稿草拟条文被视为字眼太含糊、范围太广;其后尽管在第二稿中删除了“颠覆”字眼,使得部分条文获得公众接纳,但仍倍受关注。
草委会在其后的第二稿上增加了“自行立法”字眼,使得香港政府可在其认为有需要的时候才进行立法。
相关条文在研订期间恰逢1989年六四北京天安门学生运动,当时眼见香港经过英国156年的殖民统治,居然仍有如此巨大的反抗能量,吓坏了丝毫不能容忍任何其它声音的中共政权。
为加强对香港的控制,中共将颠覆罪重新引入,甚至加上有关政治性组织的条文,目前最终的条文即为现在看到的七宗罪。
此后中共一直力求尽快完成23条在香港的立法,然而当局为实践这项条文而开始的立法过程在香港引发巨大争议,自始至终风波不断。
23条立法与迫害法轮功
有熟悉中共高层的权威人士曾透露,港府当年推动23条的立法针对的对象团体是香港的法轮功。
前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于2001年公开发表对法轮功的负面评论,翌年,即2002年,董建华启动23条在本地的立法,并于同年9月24日推出相关立法的咨询文件。作为香港的首任特首,对23条进行立法是已故中共党魁江泽民交给董建华的一项“政治任务”。
2003年正值沙士(SARS)病毒大爆发,当时香港经济处于低迷,加上当局推出23条立法咨询文件,香港人对前途的担忧和对董建华的不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就在特区政府预定7月9日完成立法的前夕,在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号召下,超过50万人在7月1日走上街头游行,在反对23条立法的同时要求董建华下台,随后引发的“七一效应”,导致港府在9月5日决定撤回“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理由是“以消除社会对当局按照《基本法》23条规定立法所带来的疑虑”,一年多后,董建华下台。
香港大学前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教授曾公开反驳未履行“宪制责任”的说法,指23条没有讲明要用什么方式,只说“自行立法”,而23条所要求的国家安全法律一直存在于香港现行法例,只是散落在不同的条文。
陈文敏指出,例如现行的《刑事罪行条例》《官方机密条例》《社团条例》等都有煽动、叛乱、间谍等罪行,早已涵盖23条要求。
分析:出于战略考量中共急于收回对香港的控制
目前,23条已经走在立法的快车道上,但是否会再次被搁置仍将拭目以待。
与此同时,香港政府推出民商事法,中国大陆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可互认。2022年10月26日,立法会三读通过《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
2023年11月10日,香港政府在宪报刊登《〈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宣布立法会于2022年通过的相关条例及规则将自2024年1月29日起开始实施。
1月29日起,《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简称:《民商事法安排》)生效。
1月27日,香港律政司长林定国指出,《民商事法安排》实施后,香港法院在既定机制下认许中国大陆的判决,同时中国大陆的法院亦可按机制认许香港法院的判决。
资深时政评论人士季达表示,这个民商事条例互通显然是针对香港的司法,“目的是要香港承认中国的司法体系,在中国大陆的相关判案在香港同样有效,通俗说来就是中港法律互通。”
季达认为,《民商事法安排》加上港府对23条的立法所展开的一系列动作,显示中共当局在面对当前紧张的国际局势急于收回对香港的控制权。
国际上,日前中国与日本在钓鱼台(日本称:尖阁诸岛)问题上产生摩擦。中共与日本同步就钓鱼台事件发表声明称,已驱离对方进入钓鱼台列屿海域船只。
中日在钓鱼台问题上历来存在纷争,王岸然认为,战略层面,中日相争是斗而不破,然而台海与南海则另当别论,很可能随时会有动静出现,中共担心弹丸之地香港随时会出纰漏,这是中共立法23条的战略考虑。
“2019年香港发生重大动荡之时,当时中共是非常担心这些不稳定因素的,尤其认识到香港从来都是一个连结海内外的反共基地,未雨绸缪,中共推出警察头子李家超做特首有其考量的因素所在。”他说。
王岸然认为,中共因此需要将香港掌控在手,这也从侧面佐证了香港当局成立“应变反驳队”反击所谓“敌对势力”的原因。
这次香港政府提出的23条立法咨询,时间只有短短一个月,比起先前缩短不少,让外界质疑只是“走过场”。另外日前也有港媒报导,港府预计要抢在7月立法会休会前,完成23条的立法。
责任编辑:叶紫微